香港病假津貼點計?四日、五分之四與累積病假
病假期間收幾多人工,不能只看月薪或一張病假紙。先準備入職日期、請假日子及公司紀錄,才容易把計算核對清楚。

先核對三項基本資格
一般而言,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病假不少於連續四天、已累積足夠有薪病假,並有適當醫生證明,才符合法定疾病津貼要求。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另有例外,不宜只看四天門檻。
註冊中醫可按規定簽發證明;能否領津貼,仍要核對全部條件。公司提供的全薪病假或較寬鬆政策,屬另外需要查清的福利。
「八成人工」是怎樣理解?
法定每日疾病津貼為相關指明日期前十二個月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受僱未滿十二個月則按較短期間計算,並有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項。因此不宜直接用本月月薪除三十再乘八成,當作每個人都準確的答案。
可請人事部提供每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基礎、合資格日數及已扣病假紀錄。不同工資項目或不規則工時,應參考勞工處計算指引,不由網站替個別個案確定金額。
有薪病假如何累積?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首十二個月每服務滿一個月累積兩天,其後每滿一個月累積四天,總額上限為一百二十天。第1類與第2類的文件要求亦有分別,並非累積到上限就可在任何情況直接使用。
想知道自己餘額,先向人事部索取紀錄,核對入職日、已使用日數及假別。
遇上假日、工傷或薪酬爭議
病假與法定假日薪酬或工傷補償重疊時,有特別規則,不能直接把兩種款項相加。請把假期日期、工資單、合約及醫療文件整理好,再向人事部或勞工處確認。
如果只是想核對一筆扣薪,先提出具體問題:「這幾天按公司福利還是法定津貼處理?用哪段平均工資計算?」保留往來紀錄,通常比只問「點解唔係全薪」更易找出分歧。
